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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实施修复性生态司法机制,助力 “双碳”目标实现,近日,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联合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明溪县生态环境局、明溪县林业局召开碳汇公益补偿工作座谈会暨《碳汇公益补偿实施意见》签字仪式。
明溪县人民法院召开碳汇公益补偿工作座谈会现场(央广网发 明溪县人民法院供图)
此次明溪县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制定的《碳汇公益补偿实施意见》,在《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的基础上提出了五大新工作机制。
据介绍,2023年以来,已有两名被告人履行碳汇补偿义务,缴纳碳汇补偿款10000元。下一步,明溪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打造生态司法“明溪样本”升级版,进一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司法工作格局,全力维护明溪县森林生态系统及碳库安全。(黄太有 张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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